「香港自治法案」由民主黨聯邦參議員范赫倫(Chris Van Hollen)和共和黨參議員圖米(Pat Toomey)兩個不同黨派參議員在國會提出,該法案將授權美國總統制裁對香港施行新版國安法的相關官員、拒絕入境、禁止買賣或持有美國物業,凍結資產等。
繼美國眾議院(周三)一致通過法案後,參議院於昨日(周四)亦一致通過「香港自治法案」。法案將提交總統特朗普審議,在簽署後成為法律。若果十天後總統沒有動作,法案會自動生效。
縱使多個西方國家早前批評香港《國安法》破壞香港的高度自治權,香港《港安法》仍然於六月三十日晚上十一時刊憲公布並即時生效。
中國外交部駐香港公署強調將會「堅定不移」執行香港《國安法》,反對任何外部勢力干涉香港事務。而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對於美國通過《香港自治法案》發表聲明,表示堅決反對,予以強烈譴責。認為美國此舉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是對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的粗暴干涉。
記者:強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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