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3歲男子於7月1日涉嫌用在駕駛插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柯布連道撞向3位執勤警員,被控一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一項恐怖活動罪,成為首宗涉及《港區國安法》被檢控的案件。
案件原於上周五(3 日)提堂,由總裁判官蘇惠德審理,惟被告腿部骨折留院,未能上庭。昨(6日)出院,案件今日再提堂,他身穿案發當日的急救員服裝、左手纏了繃帶,坐著輪椅由警員押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
案件繼續由特首委任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指定法官」之一、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蘇官表示,基於案情嚴重及《國安法》第42條的規定,拒絕被告保釋,被告須還押至10月6日再訊。
辯方大律師劉偉聰庭外轉告被告訊息,指其現時身心安好、希望港人繼續努力,亦感謝大家關心。
記者:饅頭
—————————————————————
香城公民媒體
Hong Kong Citizen Media
Homepage – Default PRO
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HK.CitizenMedia/
Instagr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