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因佔中案判囚16個月,現正保釋等候上訴。港大校委會於昨日(28日)召開會議,討論戴耀廷的去留。據悉,校委會以18比2決定即時解僱戴耀廷。
港大校委會本科生代表李梓成表示,今次的會議令其感到失望和憤怒,會議上亦就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等作出激烈的討論。在保密協議下不能透露太多,又指教務委員會早前以大比數裁定戴耀廷在佔中案被定罪,屬行為不當,但其認為不足以成為解僱理由。再者,現時戴耀廷的上訴結果尚未表決,待明年3月才再上庭,李認為一切還有挽回的可能。校委會稱會就法庭的判決而再開會檢示今晚結果。李指,校監林鄭月娥、校委會主席李國章以及部分校務委員的決定並不代表港大。
李憂慮港大的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指院校自主是各界努力下的客觀結果,政府不應就學校而施加約束和監督。其認為今日決定影響的不只一時三刻,更會長遠地影響未來在國安法的陰霾下學生能否在自由的空氣學習,教師在無壓力無需自我審查下教學。李指今次事件發現香港的學術自由將受到挑戰,促請院校作出行動去守護各大院校的學術自由。
李梓成表示希望校委會或校方等相關領導層提供guideline讓學生教師「邊啲講得邊啲唔講得,邊啲做得邊啲唔做得,或者有人行為不當,有解僱理由嘅時候會係點做」。
李梓成透露,校長張翔並沒有投票,李認為張翔身為教務委員會主席,以校長為首的一眾教務委員會成員竭力捍衛自由,依然代表香港大學,早前以大比數裁定戴耀廷在佔中案被定罪,屬行為不當,但不足以成為解僱理由。
另外,港大學生會會長葉芷琳表示強烈譴責校委會解僱戴耀廷的決定,於早前教委會的建議為不需要解僱,但現在卻大多數比決,葉芷琳認為今次的結果與校委會的組成有很大關係,曾嘗試爭取校委會的組成但失敗。葉芷琳表示會即時發起聯署發表對此事的不滿,又指今次決定為國安法通過之後第一次強烈衝突到港大的自主。
葉芷琳引述校方不希望港大連儂牆、民主牆有違反國安法的字句,葉指不希望因國安法通過在白色恐佈底下而自我禁聲,同時亦希望同學會審視自我風險,對於同學在張貼後會否被秋後算賬為學生會較為關注。
港大校友關注組副召集人麥東榮指稍後會有聲明,指今次決定違反教委會的建議以及上訴程序未完結時校委會作出的解僱決定屬違反程序公義。
根據《香港大學條例》,如果戴耀廷不服校委會裁決,他有權向校監、即特首林鄭月娥提出上訴。戴耀廷亦有權就有關決定,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
戴耀廷得知結果後在社交媒體表示,「 辭退我的決定,並不是由香港大學,而是由大學以外的勢力透過它的代理人作出。」又表示今次校委會的行動是香港學術自由的終結,同時亦感謝香港大學的培育,日後會以另外的身份繼續法治的研究及教學工作。「當目睹所愛的大學沉淪,我感到心痛。」
港大校委會全體成員共23人,其中7人為校監林鄭月娥委任(1席懸空)、另6人由校委會主席李國章推薦,再經轄下的提名委員會委任包括全國政協委員黃景強及立法會議員石禮謙、2人為大學主管人員包括校長張翔、5名職員民選代表包括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及港大深圳醫院院長盧寵茂、2名學生民選代表及2名校董會民選代表。
撰 /J仔
圖 /金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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