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星島日報》報導,東區法院何俊堯裁判官將被調離裁判法院,轉往高等法院專責處理原訟庭刑事案件的排期事宜,職銜為「刑事案件排期法官」,為期逾8個半月,至明年6月13日,即代表何官將暫時毋須審理刑事案件。何俊堯此前判處多宗與反修例相關案件的被告罪名不成立,引起親政府人士投訴。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於上月去信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要求嚴肅跟進及立即停止讓何官處理反修例相關案件。並與其黨友周浩鼎在網上質疑何官在審判東仇栩欣襲警案中,認為他對警方證人嚴重失實指控及偏頗,損害司法制度不偏不倚聲譽。違反《法官行為指引》。
葛的信件中更列寫何官最近處理的 8 宗反修例相關案件,均獲裁定罪名不成立或輕判。包括東區區議員仇栩欣襲警案,何官早前裁定罪名不成立,並批評兩名警員作供時經常答非所問,說法不合邏輯、砌詞狡辯,截停兩被告時態度更「十分輕佻」;前「香港眾志」3成員去年3月在《國歌條例草案》公聽會內被票控未有遵守秩序罪罪成,1成員另被控襲擊保安罪,何官於今年6月裁完3名被告的傳票罪成,各罰款 1,000 元,襲擊保安罪則不成立,何官指案件相對輕微,接納各被告不為個人私利犯案,並寄語他們未來是「社會棟樑」,着他們應留下「有用之軀」;有親政府的報章就何官的判決指他為「黃官」。
根據司法機構網頁,「刑事案件排期法官」負責為原訟庭審理較嚴重的刑事案件排期,職責包括處理案件控辯雙方的申請文件,在收到辯方的排期要求後21天內,會為案件排期審訊及定下審訊日期。
此外,在將軍澳連儂牆斬人案中讚賞被告行為「高尚情操」的郭偉健法官早前被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勒令不准再處理反修例案件,經過4個月的禁審令後於上月24日獲「解禁」,可恢復處理反修例案件。
撰 / J仔
圖 / Sk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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