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正式落案起訴在上週日九龍遊行懷疑向警員響咹的新巴巴士司機不小心駕駛。而非拘捕時所講的危險駕駛及藏有攻擊性武器。
警方在Facebook發文,昨日(10日)落案起訴一名36歲男子不小心駕駛。警方表示該名新巴巴士司機在駕駛巴士時,無適當的謹慎及專注,未有合理顧及其他使用該道路的人,因而構成危險。警方在調查及索取律政司意見後,今日落案起訴,被告將於9月1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警方4日前在facebook貼文,指巴士當時沿彌敦道駛至近文明里時,快速行駛,一度非常貼近站在路旁正在執勤的警務人員,危及人員安全。由於該名巴士司機駕駛態度十分危險,警方截停該名司機。
新巴職工會理事長林錦標引述公司資料指,巴士黑盒未有超速紀錄。行車紀錄儀顯示,當時車長的車速是三十公里以下,而車長響咹示警亦因爲路面情況危險。認為警方以危險駕駛之罪名拘捕車長顯得十分牽強。至於車長攜帶的士巴拿,實為不少車長工作都會帶同的工具,即是用以調較倒後鏡。
有網民於本月6日發起九龍遊行,一名新巴巴士司機被指在駕車工作期間,懷疑向站在馬路上的一名警員響咹,其後警員要求進行截查,稱在他的隨身袋搜出士巴拿,當時以危險駕駛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罪名拘捕。
撰 / J仔
圖 / 金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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