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早前被捕亦被拒絕保釋,至今已還押5天,昨(14日)譚在東區裁判法院就5月24日在銅鑼灣的三項罪名提堂。
譚得志被控在本年5月24日,涉嫌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公眾集會、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的行為以及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警務人員作出的命令。控方在庭上亦加控多一項發表煽動文字罪,合共4項罪名。
案件將押後至11月17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處理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
在庭外,大批警員在現場戒備。囚車離開的時候有譚的支持者叫口號,警方一度設下封鎖線並向現場人士警告,至少三名人士被截查。
撰 / J仔
圖 / 金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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