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14日)就處理跨境犯罪的原則撰文,並就12港人在中國水域被捕及5港人抵台被捕發表言論。他表示港府不希望外地司法管轄區干涉特區的執法,因此尊重並不會干預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執法。
李家超表示,港府在處理涉及跨境犯罪的案件時一直秉持3項原則,分別每個人不論身處任何一個司法管轄區,都要尊重當地法律,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包括法律責任、每個司法管轄區按其法律處理違法行為,是公認的基本法律原則以及任何港人在境外涉嫌違法,不論其背景,特區政府都會按實際情況,在尊重當地司法制度的原則下,為相關的香港居民提供可行協助。
有關12港人在中國水域被捕,他表示中國公安按相互通報機制,並於5日後(28日)通報香港警方。他指入境處「協助在外香港居民求助小組」及駐粵辦向其家屬聯絡,提供協助,包括向求助家屬解釋相關的法律法規,又提醒求助人可考慮使用由駐粵辦委託內地的一所香港機構提供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他提到被捕人如有藥物需要,家屬可用書面提出,又指其中一名家屬希望取得關係證明以委託律師,入境處於翌日上午已發出證明書,認為行動減省了一般需時25天的手續。
深圳市公安局於前日(13日)就12港人一事發表公報,李指公報清楚表示目前案件正在偵辦中,公安機關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各項合法權益。他繼而表示有新聞報道指五名港人兩個月前經東沙島抵台被捕,惟沒有收到台方任何信息,亦沒收到其家人求助。他呼籲台方承擔打擊跨境犯罪的責任,如他們涉嫌在港犯罪,不要窩藏罪犯,希望台方依法處理涉事港人後,把他們送返香港,讓特區依法處理。
他重申任何人犯法都要承擔法律責任,指由去年開始,包括政客在內香港均有為了個人政治利益或目的,默許、美化、支持、鼓勵暴力,又指有人勾結外國勢力,做出危害國家安全的事,李形容該等人居心叵測。
撰 / J仔
圖 / 金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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