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3日,網上有人號召在七區公眾地方聚集,一名15歲男子在沙田百步梯外被制服,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案件昨(16日)判刑。
案情指,警員當時在沙田百步梯外目擊一群人在附近將黑色衫換成不同顏色的衣服,上前截查時該群人往不同方向逃跑。追截期間警方制服3人,在被告手持的背囊中,找到1把鎚。
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判刑指,被告的感化、社會服務報告正面,又承認犯案是一時衝動,與感化官會面時坦承自己犯案的原因,表示已令他轉變對事件的看法。被告在此事後表示十分後悔,令他上了深刻一課。
裁判官指案件有一定嚴重性,如果被告是成人,被告一定會被判監。考慮到被告年輕,缺乏工作經驗,故此選取感化令選項,判刑18個月感化令。
撰 / J仔
圖 / 金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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