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在昨午(24日)到警署報到時再被捕及起訴,他被控一項未經批准集結以及涉嫌違反《禁蒙面法》。他錄取口供後下午獲准保釋,於中區警署門外見記者表示,案件將於本月30日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黃之鋒的社交媒體今日透露,指黃昨午(9月24日)到中區警署報到時再被拘捕及起訴,警方指黃之鋒於去年10月5日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違反《禁蒙面法》,並表示有律師正陪同錄取口供。
黃之鋒下午獲准保釋見記者,他表示今日是在到中區警署報到時被即時拘捕及起訴,並已完成錄取口供、錄影盤問等程序,將於下周三下午 2 時 30 分在東區裁判法院一庭提堂聆訊。他指,錄影盤問程序時警方向他展示四條新聞片段,分別來自TVB、香港電台、新唐人電視台、台視新聞共四間傳媒報導。他指,自去年6月出獄至今,今次是第三宗面臨起訴的案件,但相比起被中國拘留的12港人以及超過100名在囚或還押的抗爭者,自己的案件罪名是微不足道。
黃之鋒其後在Facebook發文「報平安」,指今次事件絕不值得高興。他的案件亦排期至十一國慶前夕提堂,對於上庭後會否不獲保釋,他感到憂慮「經過快必上星期被還押後,我覺得有無得保釋好似都有啲難講,尤其是本身自己有案在身,真係冇得咁老定,唉。」
此外,外號長鬚,社運人士古思堯昨日亦被指於去年10月5日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被捕,他被押往長沙灣警署落口供,期後趕到醫院作定期覆診和抽血檢查;71歲的古思堯今年 6 月證實患上直腸腺癌第四期,癌細胞更擴散至肝、前列腺和淋巴系統。
撰 / J仔
圖 / 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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