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2日港島區有多個集會,1名33歲的男子在銅鑼灣被搜出48條6寸索帶,被指涉嫌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拘捕,案件在早前亦裁定罪名成立,被判5個月2星期即時監禁,被告今透過律師向高等法院申請上訴保釋,獲法官李運騰批准。
被告於8月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遭鄭紀航裁判官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名成立,認為被告以1包共48條索帶,意圖作非法用途。他被判5個月2星期即時監禁。辯方曾以被告兒子今天生日為由請求上訴期間保釋,但遭裁判官拒絕其保釋申請。裁判官早前指案情嚴重,若被告的意圖成功實行,可導致普羅大眾無法使用整條街道,造成阻礙是大於「對某處所進行毀壞」及「對某人進行恐嚇」,
法官李運騰獲准被告以$50,000保釋金及被告胞兄$50,000人事擔保,期間需遵守宵禁令、不得離境、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住在報稱住址、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及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案件編號:HCMA242/2020
撰 / J仔
圖 / 金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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