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30日屯門傳出不明刺鼻氣味,有人懷疑香港警察大興行動基地洩漏氣體,隨後示威者包圍基地要求交代,事件19人被捕,他們被控非法集結,其中14人被控禁蒙面法及1人被控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案件昨日(6日)在西九龍法院提訊。
案情指,19名人士被控與涉另案人士及其他身份不明的人士參與非法集結,部分人士被控禁蒙面法,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從被捕人士的隨身物品中,警方搜出口罩、圍巾、T恤等;一人被控當日在屯門良德街,管有一支可發射鐳射光束的裝置。
首席區域法院法官高勁修指,法庭無法提供場地以容納10多人的案件,建議控方應該積極考慮分拆案件,法庭亦制訂粗略時間表,要求在下次聆訊三個星期前,控方向辯方提出分拆建議及檢控基礎、辯方亦需在7日內回覆讓控方跟進及控方需在不少於2日前向法庭匯報結果。
法官促請各被告積極跟進法援申請,案件押後至12月18日西九龍法院再訊,期間19人獲維持保釋。
撰 / J仔
圖 / 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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