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民建聯前幹事鄺星宇於今年6月12在觀塘同仁街臨時公共小巴總站襲擊及傷害2名男子,並日在觀塘警署接見室內管有屬第一部所列毒藥的壯陽藥「昔多芬」。案件昨日(8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鄺被控三項罪名,分別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傷人及管有第一部毒藥。被告表示有悔意,令親友擔心感抱歉並承諾以後遠離政治,辯方求情指事件發生是因為政見不同,當時被黑衣人圍毆頭部,又稱被告當時想制止其中一名受襲人拍照,無意傷害他,又稱只是不小心「鎅傷」另一名受襲者。
被問到案情中出現的水果刀,辯方指刀是新買的,因想檢查有沒有損壞而拆開包裝,又指當日是隨手放刀到袋上。裁判官質疑為何刀具沒有重新包上。
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案情嚴重,即使政見不同亦不能以暴力解決,又指辯方的說法不合情理,認為在人來人往的街道亮刀是十分嚴重,但被告仍選擇去行事,最後造成2人受傷。
案件將押後至10月23日觀塘法院判刑,期間將索取背景報告,被告需繼續還押。
撰 / J仔
圖 / 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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