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理髮師被指於去年10月1日在屯門大會堂外用雨傘擲向警員,涉嫌暴動、襲警及管有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三罪。案件昨日(22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處理轉介文件。
控方昨日再修訂控罪,指被告涉嫌暴動、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即管有2支噴漆)及襲擊警務人員。被告暫時無需答辯,並轉介文件去區域法院進行答辯。
被告早前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其後轉至粉嶺裁判法院,裁判官今日再將案件轉介到區域法院審理。
此外,2名男子昨日日亦就去年10月1日在屯門大會堂外的活動提堂,2人被控參與一場未經批准的集結。
控方申請將以上2種案件合併處理,案件押後至11月12日區域法院答辯,3名被告繼續按原有條件保釋;辯方表示將以中文審訊,並保留不在場證據。
撰 / J仔
圖 / 金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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