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7月14日,沙田區區議員許銳宇於沙田新城市廣場警民衝突中,被控阻差辦公罪。許銳宇否認控罪,案件今日(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許銳宇被指於當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一期L3層中庭故意阻礙警署警長葉克勤執行職務。裁判官裁決時輔以片段指,被告雖然曾短暫接觸有關警員,但認為被告的行為,對警長的執行職務並無構成大影響,更談不上阻礙執法,以及形容被告對警方沒有惡意,故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撰 / Hong
圖 / 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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