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於本月18日擅自離開醫院的新冠肺炎病毒確診者李運強,被控一項「不得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提堂,其剛獲衞生署解除強制隔離令隨即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後,其昨(24日)獲准以500元保釋,案件押後至二月再訊。
事源被告因是緊密接觸者,於12月7日被安排隔離,期間確診,於是被轉送到亞博館,後再轉送到伊利沙白醫院接受治療及隔離。於本月18日,被告仍未獲准離開病房,但有職員下午4時許發現被告出現在梯間,於是向主管報告,後5時許被告已逃離醫院。
同月20日,警方接報於長沙街及上海街發現被告,並將他送返醫院,其於23日再接受檢測,結果是陰性便出院。警方其後正式拘捕被告,被告聲稱因「驚打針」才離開醫院,但其拒絕透露失蹤期間的行蹤。
據了解,李運強沒有律師代表,在庭上求情指,自己不知道擅自離開醫院是大問題和嚴重的事,為此他更向裁判官說:「求吓你,聖誕節啊!」,又指需要保釋外出,處理居所租務問題和做小腸氣手術。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批准被告以500元擔保,期間不能離開香港,每兩周到警署報到一次,案件押後到2月5日再訊。
撰 / 饅頭
圖 / 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