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網民在去年雙11西灣河警員向示威者近距離開槍後,在社交應用程式Telegram的公眾群組「Suck公海」內,轉載開槍警員的住址及其妻子的電話號碼,並明言「唔好再Post」,涉嫌違反法庭的禁制令,律政司就此事控告她藐視法庭。女網民昨(29日)在高等法院承認控罪,法官指藐視法庭是嚴重案件,考慮被告無案底和求情理由後,判處被告入獄21日,緩刑1年。
23歲售貨員姚家瑜,承認於去年11月11日在Telegram群組「Suck公海」轉載西灣河開槍警員的住址和其太太的個人資料,違反法庭11月8日延續的禁制令。
控方指被告轉載資料後警告讀者不要轉載訊息,認為被告用反語來逃避法律責任。被告在11月26日的警方錄影會面中承認因憎恨和憤怒發佈以上訊息。控方又指,涉事開槍警員已搬離原來的住所,其太太已停用該電話號碼,家人情緒受影響。控方又認為,該群組有逾51,000人,被告雖然只轉載資料,但隨即有人將資料轉載到其他社交網絡,包括Facebook、連登和其他Telegram群組等。
辯方求情指,被告一時衝動,犯案後深感懊悔。在調查期間與警員充分合作,也沒有宣揚有關暴力的訊息,認為被告不是公眾人物,影響力不大。被告事後亦遭他人起底,深深感受到起底對人造成的影響。代表律師呈上4封求情信,指被告有禮和負責任,被告亦重拾學業,今年準備考公開試,期望將來可成為護士。
法官高浩文表示,藐視法庭是嚴重案件,考慮被告無案底和求情理由後,判處被告入獄21日,緩刑1年。法官亦寄語被告日後盡量不要太衝動行事,堅毅地向目標努力,日後貢獻社會,成為一位護士。
撰 / J仔
圖 / 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