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新聞 律政司申上訴許可終院受理黎智英再度還押 網民:為懲教署100周年「慶生」

律政司申上訴許可終院受理黎智英再度還押 網民:為懲教署100周年「慶生」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先前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被起訴,他早前獲高等法院批准保釋,港府不滿,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許可,終院昨日下午以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爭議為由,批准港府上訴,認為原訟庭法官有否錯誤理解國安法條文有可爭辯的地方,黎智英須再度還柙,至2月1日等候上訴聆訊。

黎智英離開住所時,有警員登記車輛資料,他之後抵達終審法院。

上訴申請由首席法官馬道立、常任法官張舉能及李義處理,律政司除申請上訴許可外,同時要求在等候審訊期間繼續將黎智英還柙。

律政司一方陳詞時指,申請主要涉及兩個問題,第一是終審法院是否有權覆核原訟庭的保釋申請,第二是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是否有準確理解國安法第42條,關於不准保釋的規定。

律政司認為,李運騰法官批准黎智英保釋已是最終決定,終審法院有權受理,假如國安法的保釋決定不能上訴將會損害公眾利益。

律政司又指,國安法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等同謀殺或叛國,這類案件一般都不會批出保釋,國家安全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批准保釋的門檻必定是相當高,不能與一般刑事案件相比。

碰巧昨日(31日)是2020年的最後一天,亦是香港懲教署成立100周年的日子。同時,終審法院今日下午批出上訴許可,黎智英需還柙候訊至2月1日。換言之,今晚除夕夜及元旦新年黎智英就要在收押所度過了。有網民笑稱,「黎智英可以再度體會前議員楊岳橋所說的『坐監令人生更精彩』」。」亦有網民指,「今日正好是懲教署成立100周年,黎智英可謂為懲教署『慶生』喇!」

懲教署亦於成立100周年之際,推出官方Facebook專頁,透過社交媒體平台加強與市民聯繫。懲教署署長胡英明表示,100年前,懲教署正式負起為社會守着最後防線的使命。無論在哪一個年代,社會上總有一些破壞法紀的人,當中包括暴力、濫藥及一些迷失方向的青少年。他強調,就是因為懲教人員日以繼夜,風雨不改,默默去看管及改變他們,才使社會得到安寧。


撰 / 饅頭
圖 / 金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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