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就《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及《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下的指示及指明刊憲,以維持現行的社交距離措施,並加強餐飲業務處所內的防感染措施。這些指示及指明將由2021年3月18日生效,為期14天,直至2021年3月31日。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表示,政府自早前逐步有序放寬社交距離措施後,本港疫情依然反覆,餐飲業務處所及健身中心出現大規模羣組爆發,社區隱形傳播鏈活躍。亦考慮到最新的公共衞生風險評估,現階段仍沒有空間進一步放寬任何措施。因此,政府會繼續維持大部分現行適用於餐飲業務處所及表列處所的規定及限制,以及有關羣組聚集及佩戴口罩的要求,為期14天至3月31日。
政府就餐飲業務新增最新規定,餐飲處所須在四月三十日或之前遵守在換氣量或空氣淨化設備方面的指定要求,包括餐飲處所須每小時換氣六次,或安裝合適的空氣淨化設備,以減低傳播風險。
撰 / 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