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要求所有在港工作的外傭於明日5月15日至5月30日期間接受第二次強制病毒檢測。
政府早前曾表示考慮日後要求所有外傭必須接種認可疫苗方可申請來港工作簽證和續約,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其後表示政府決定不推行上述計劃。林鄭月娥稱,基於保障社會及公共衞生考慮,及引起社會上很多意見及關注,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已分別和菲律賓及印尼駐港總領事會面,了解他們的意見。在綜合各方面考慮後,政府決定不會推行這項建議,但為審慎起見,所有外傭須接受第二輪強制病毒檢測。
勞工處今日(14日)提醒外籍家庭傭工進行強制檢測,及呼籲外傭盡快接種疫苗,以保障自身、僱主家庭及他人的健康。如已接種兩劑認可疫苗滿14天的外傭則可獲豁免接受檢測。
政府提醒外傭保存載有檢測結果的電話短訊通知以供查核,而獲豁免的外傭,可下載電子疫苗紀錄或將疫苗紀錄的列印文本存在手提電話中,又或攜帶疫苗紀錄的列印文本或副本,以證明豁免資格。任何相關人士如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5,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並可處第四級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撰 / 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