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及警方昨晚(14日)採取聯合突擊行動,打擊葵青區九華徑無牌燒烤場,及就餐飲業務處所《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的規定及指示採取嚴厲執法行動。
食環署在行動中拘捕一人,涉嫌在一個燒烤場內經營無牌食肆,檢取相關工具及共38公斤燒烤食品。食環署表示,食環署人員於本年一月至今共向九華徑經營無牌食物業的燒烤場負責人提出23宗檢控。
日前一名燒烤場負責人被法庭裁定無牌經營食肆及違反限聚令兩罪罪成,被判即時入獄4星期。葵青區區議員張鈞翹表示:「無牌燒烤場多年來無視街坊苦況,臭氣沖天,噪音煩擾,自私自利,實在罪有應得。」
張鈞翹稱,一直要求當局更頻繁執法掃場,以至動用禁制令封殺燒烤場,以還居民一個安寧的生活環境。
食環署稱會繼續打擊無牌食物業處所。根據《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任何人無牌經營食物業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若餐飲業務負責人違反《規例》,一經定罪,最高亦可被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撰 / 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