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在2020年《施政報告》提出「現金津貼試行計劃」,為輪候公屋超過三年及並未被首次編配公屋的合資格的「一般申請住戶」提供現金津貼。政府今日(17日)就「現金津貼試行計劃」會見傳媒交代相關安排。
政府於2020年《施政報告》提及,除了多管齊下增加房屋供應外,政府同意試行以現金津貼紓緩基層家庭因長時間輪候公屋而面對的生活壓力,現時估計大約九萬人受惠。
而現金津貼金額按有關公屋申請內符合所有申領資格的人數而釐定,而金額是現時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租金津貼上限的一半,一人住戶1,300元、二人住戶2,250元、三人住戶2,700元、四人住戶3,050元、五人住戶3,350元及六人或以上住戶3,900元。
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房屋)/房屋署署長王天予在記者會上強調,是次試行計劃的現金津貼不是「租金津貼」,申請者取得的津貼不一定用作交租,房屋署亦不會要求提交租約或租金收據作證明文件。
「現金津貼試行計劃」的申請者須已輪候公屋超過三年但未獲首次公屋編配,而且非居於公屋及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另外,申請者必須是一般公屋申請住戶,即二人或以上的申請住戶,或「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的申請者。
王天予稱,當局將會於六月底向所有在今年七月底或之前已輪候公屋超過三年,亦同時可能符合這個計劃其他資格的一般公屋申請者發出通知書和申領表。當局預計需要大概一至三個月處理申請,津貼金額將以遞交申領表當月起計,申請者不會因處理時間長而吃虧。
撰 / 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