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今日(29日)公布一宗食物安全個案。食物安全中心透過恆常的食物監測計劃,從元朗一超級市場檢取一瓶蜜糖樣本進行檢測,結果顯示樣本每公斤含三點三微克的甲硝唑。
食物安全中心從元朗一間百佳超級市場(香港)有限公司檢取,涉事產品為佳之選冬蜜一公斤裝,「此日期前最佳」為2023年1月10日。
食物安全中心表示已知會涉事商戶上述化驗結果,並指示其停售有關批次的產品,有關經銷商亦按中心指示對受影響批次產品進行回收。記者於截稿前已無法從百佳網店搜尋上述產品,產品或已下架。
根據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世界衞生組織食物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甲硝唑及其代謝物的殘餘可能對健康構成一定的影響,食物規管當局應設法避免食物含有甲硝唑殘餘。
《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任何人如售賣食物,而其性質、物質或品質與購買人所要求的食物所具有者不符,以致對購買人不利,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萬元及監禁三個月。食物安全中心表示,中心正追蹤問題食物來源和分銷情況,如有足夠證據將提出檢控,同時亦會通知業界,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
撰 / 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