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有菜檔懷疑出售聲稱為「本地蔬菜」的中國內地進口蔬菜,涉嫌因供應及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蔬菜作銷售用途,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今日(8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菜檔負責人被罰款3,000元及沒收涉案約214斤蔬菜。
香港海關表示,接獲舉報後隨即採取行動,於涉案菜檔檢獲一批蔬菜。經調查後,證實有關蔬菜從中國內地進口,與聲稱的「本地蔬菜」不符。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撰 / 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