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於今日八月將帽柱木鹼納入《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附表1,香港海關9月30日在香港國際機場首次檢獲一批從印尼經香港轉口到美國的綠色粉末,經測試後證實該批粉末含帽柱木鹼,估計市值約667萬元。
日前一批從印尼經香港轉口到美國,報稱載有美麗帽柱木的空運貨物。海關人員透過風險評估檢查該批貨物,檢查後在一百二十四個紙箱內發現一批綠色粉末,經政府化驗所測試,證實該批粉末含帽柱木鹼。
帽柱木鹼是一種名為美麗帽柱木(又名卡痛)的植物的主要化合物,如被濫用,或會出現噁心、便秘、尿頻、食慾不振、癲癇、幻覺及斷癮徵狀等身體反應。
保安局於今年八月將帽柱木鹼納入《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附表1,當時保案局稱已就修訂附表建議向相關持份者進行兩輪諮詢,諮詢期間只收到兩封來信,其中一封來自香港工業總會表示支持擬議立法;而另一封則來自一間律師事務所表示反對納入管制。政府當時就該反對意見諮詢衞生署後,鑑於帽柱木鹼的禍害,維持納入《危險藥物條例》管制之決定。政府亦就擬議的管制諮詢禁毒常務委員會,該委員會支持擬議的管制;同時,政府亦已諮詢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並無收到反對意見。
海關呼籲各進出口商及物流業界,凡進口危險藥物,均須備有由衞生署發出的進口許可證及進口證明書,同時亦須具備出口國家的有效出口授權書或轉運證書。如轉口危險藥物,亦須備有由衞生署發出的移走許可證。而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終身監禁。
撰 / 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