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今日(1日)宣布,由十一月十二日起全面收緊豁免檢疫安排,並加強對豁免人士的監管,包括取消絕大部分豁免類別人士到港後免檢疫的安排,以及外國領館及機構人員到港後必須在檢疫期內於指定檢疫酒店接受隔離,不得家居隔離。港府稱,新措施有助強化「外防輸入」措施及應對變異病毒株的威脅,進一步減低輸入個案將病毒帶入本港及傳入社區的風險,同時為與中國內地「通關」或跨境出行創造有利條件。
港府將取消絕大部分豁免類別人士到港後豁免接受強制檢疫的安排,只保留維持香港社會運作及市民生活所需的豁免類別,當中包括跨境貨車或巴士司機、航機機組人員、在香港裝卸貨物的貨輪上的船員、政府人員等。
此外,除總領事或同等或較高職級的駐港代表及政府人員外,港府要求其餘在抵港前21天曾逗留海外地區並履行與政府相關運作的外國領館及機構人員必須在檢疫期內於指定檢疫酒店接受隔離,不得家居隔離,期間不得離開隔離地點及與公眾接觸。港府稱,當局已致函各國領館及機構,敦促相關人員必須遵從豁免條件。
撰 / 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