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隸屬旺角警區的警務人員,於周四(25日)下午時段,在青山公路屏山段一帶執行職務期間遺失一部警察通訊器。翻查資料發現,於上月10月26日周一,亦有一名隸屬旺角警區的警務人員執行職務時意外遺失警察通訊器。
警方表示,在接獲遺失器材的報告後,已展開調查及到現場附近一帶搜索,唯未有發現該通訊器,事件列作遺失政府財物,而該通訊器亦隨即被終止服務及已失效。
警方呼籲市民如拾獲該通訊器,應立即致電999或交到就近的警署,並重申就裝備的保管及使用有嚴格的規定,警方會繼續就有關事件作出跟進。
撰 / 強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