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的編輯及時任董事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下的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昨日(29日)被警方國安處拘捕。港府認為美西方政府、傳媒和組織作出偏頗和失實的言論或報道,試圖扭曲事實,重申警方行動是針對被捕人士的犯罪行為,與新聞和出版自由完全無關。
港府稱,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是非常嚴重的罪行,而警方針對《立場新聞》的執法行動,是嚴格依照法律和根據證據而採取。
港府指出,言論和新聞自由受《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保障,但言論和新聞自由並非絕對,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該等自由是可以為保障國家安全等原因而受到限制,重申沒有人可以凌駕法律。
當局又指,警方今次的行動是針對被捕人士的犯罪行為,與新聞和出版自由完全無關,認為美西方政府、傳媒和組織試圖扭曲事實,惡意詆毀依法進行的執法行動是粗暴干預香港的事務,以及反映他們的雙重標準,港府深表遺憾。
撰 / 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