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今日(30日)表示,署方轄下控煙酒辦公室將會致力實施和執行有關另類吸煙產品的新法例。署方人員今日主動巡查及打擊非法銷售另類吸煙產品,暫未發現違例情況。
《2021年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今日生效。《條例》禁止進口、推廣、製造、售賣或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吸煙產品。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和監禁六個月。
衞生署表示,控煙酒督察在《條例》生效前,曾到訪超過230個另類吸煙產品的零售點,當中仍有少數零售點售賣另類吸煙產品。署方人員已提醒店鋪人員新法例禁止售賣另類吸煙產品,並敦促守法,今日再到上述處所巡查,暫未發現違例情況。
衞生署續指,今日開始會因應投訴進行調查及採取執法行動。除巡查外,亦會安排便裝人員執法,以及與其他執法單位進行聯合行動。
衞生署重申,根據《條例》,任何人不得將另類吸煙產品進口香港,包括當作包裹或貨物運入,或由入境旅客攜帶入境。
衞生署稱,新法例旨在防止大眾接觸這些有害的新吸煙產品,提醒市民及持份者須遵守新法例,並呼籲公眾選擇無煙的健康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