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新聞 食環署與警方協作打擊店鋪阻街見成效 六月初已擴展聯合行動至東區、深水埗區及元朗區

食環署與警方協作打擊店鋪阻街見成效 六月初已擴展聯合行動至東區、深水埗區及元朗區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及食環署黃淑嫻副署長今日(14日)在立法會會議交代有關打擊店鋪阻街事宜。陳肇始表示,食環署自去年九月起與香港警務處推行試驗計劃以打擊店鋪阻街,率先在觀塘、九龍城和荃灣三個地區推行,指自試驗計劃推出以來有顯著改善,同時廣泛獲公眾支持和正面評價。陳肇始續指,已於今年六月上旬把試驗擴展至東區、深水埗區及元朗區。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店鋪阻街問題屬街道管理事宜,現時一般由相關執法部門針對阻街的具體情況,按各自的權責執行法例。為進一步加強打擊店鋪阻街執法成效,食環署認為有需要改變執法策略,除了向違例人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及傳票外,亦必須更有效清除、扣押甚至沒收放置在公眾地方的貨物,以收更大的阻嚇作用。

食環署就店鋪阻街問題自2021年9月起與香港警務處推行了一項聯合行動試驗計劃,率先在觀塘、九龍城和荃灣三個地區推行。在試驗計劃下,食環署與警方會各自行使自己的執法權力,互相補足,以更有效處理問題。

陳肇始解釋,聯合行動以食環署為主導,警方則行使《簡易程序治罪條例》賦予的權力,要求造成阻街的人士在期限內清除阻礙物,否則警方會根據同一條文,安排食環署移除相關阻礙物。其後,食環署會安排認領被清除物品,並視乎證據向物品擁有人提出檢控。若認領期限過後仍無人認領,警方會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向法庭申請沒收該等物品。

陳肇始稱,自試驗計劃推出以來,三個地區的試點街道市容及鄰近範圍的環境衞生有顯著改善,廣泛獲得公眾支持和正面評價,試驗計劃的成效反映部門之間互相協作、互相補足的重要性。陳肇始指,有見計劃的成效,兩個部門亦已於今年六月上旬把試驗擴展至東區、深水埗區及元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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