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趙慧賢今日(13日)發表2021/22年度申訴專員年報,強調公署在市民與公營機構之間擔當橋樑的角色。申訴專員公署去年接獲共4,934宗投訴及8,851宗查詢,撇除140宗同類主題投訴後,接獲的一般投訴共4,794宗,較上一年度略有增加。
報告指,連同由上一年度轉入的投訴,申訴專員公署於年度內完成處理共5,032宗投訴個案,當中2,739宗已跟進並終結,其餘2,293宗經評審後已經終結,包括投訴缺乏充分理據(1,171宗或51.1%),或受公署職權範圍或受《申訴專員條例》所限(1,122宗或48.9%)。
而申訴專員公署以全面調查方式終結92宗有關行政失當的投訴個案,當中49宗(佔53.3%)的結論是「成立」、「部分成立」或「投訴不成立,但機構另有缺失」。以查訊方式終結的個案有2,432宗,公署在其中399宗(佔16.4%)發現所涉部門/機構有缺失或不足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