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政府部門今日(20日)早上聯同各區警區及衞生署進行強制檢測公告執法行動,行動中合共檢查了約822名受檢人士,當中有95人被發現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並已因此獲發強制檢測令。港府亦向當中的65人發出了10,0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涉及金額達65萬元。
今日多個政府部門參與各區強檢公告執法行動,包括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藍田)、發展局和規劃署(馬鞍山),以及灣仔民政事務處(灣仔),各區分別發現34人、7人、54人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並已因此獲發強制檢測令。
港府於今日早上檢最少檢查822名受檢人士,當中發現95人沒遵從強檢公告,佔整體11.6%,當中有65人獲發10,0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涉及金額達65萬元。
港府提醒,任何人士如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10,000元,亦會向該等人士發出強制檢測令,要求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屬違法行為,可處第五級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港府重申會繼續嚴格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