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邱達根今日(23日)就向當局提問有關在車輛使用創新功能,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以書面答覆指,車輛上回播錄像的功能並非現時法例所容許的資料或視景,但當局將會建議修訂法例,在不影響道路安全的前提下放寬部分功能。林世雄又指,考慮到國際車輛構造標準、最新的車輛科技發展、香港的路面情況,並且經仔細檢視相關法例和參考其他地區的制度後,當局亦會建議修訂法例,在不影響道路安全的前提下,使司機能夠使用遙距控制泊車功能。
林世雄表示,現行法例訂明駕駛者在離開車輛前,必須先關掉引擎及確保停泊制動器經已啓動,亦即當駕駛者離開車輛準備以遙距方式控制車輛停泊時,則無法符合此法例要求。由於使用遙距控制泊車功能會抵觸現行法例,因此運輸署現時未能批准此功能在香港使用。
運輸署就此完成研究批准遙距控制泊車功能的可行性,並諮詢了註冊車輛製造商關於市場上遙距控制泊車功能的規格和相關的國際技術標準。署方亦考慮到國際車輛構造標準、最新的車輛科技發展、香港的路面情況,並且經仔細檢視相關法例和參考其他地區的制度後,政府將會建議修訂法例,在不影響道路安全的前提下,使司機能夠使用遙距控制泊車功能。
林世雄稱,就上述修改法例建議,運輸署諮詢了註冊車輛製造商、道路安全研究委員會和道路安全議會,計劃今年內就有關修例詳情諮詢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林世雄續指,署方會繼續留意國際間汽車科技的發展及應用,並會檢視車輛構造的各項要求,以適時更新本地車輛安全標準,使其與普遍的國際車輛標準和技術發展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