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園餐廳有限公司因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沒有依時(在工資期屆滿後七天內)向8名僱員支付工資被勞工處檢控,涉及款額共約39萬9千元。該公司今日(2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19萬2千元。
花園餐廳是香港著名的港式扒房,於1963年開業,現共有十家分店。有消息指,2021年有分店因欠租遭領展收回舖位,結業時更有員工在社交媒體群組向公司追討薪金。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有關裁決向所有僱主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發放工資予僱員。勞工處指,不會容忍違法行為,並會嚴厲執法,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