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五十八歲的中國內地男子因為向入境處職員報稱需要留港探望妻子申請延期逗留,但被揭妻子早在抵港前離世,被控一項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的罪名。他於三月三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監禁六個月。
事發當時,被告以旅客身分抵港,之後向入境處申請延期逗留,理由是要探望妻子。然而,入境處在調查中發現被告的妻子早已在他抵港前離世。被告最終承認在遞交申請時已知道妻子已離世的情況下,仍向入境處職員報稱需要留港探望妻子,因而被起訴。
入境處發言人指出,任何人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均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五萬元及入獄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