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日前(3日)落案起訴一名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申請人,涉嫌向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辦事處(學資處)職員行賄。被告Safia Kalsoom,20歲,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她獲廉署准予保釋,待本周四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在2022年6月就修讀耀中幼教學院高級文憑課程第二學年,向學資處遞交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申請資助,全額學費助學金達80,000元。學資處於2022年7月已發放第一期資助逾44,000元,並要求她提供由稅務局發出有關其父母的收入記錄。如被告未能提供有關收入記錄,便須全數退還獲發的資助。
然而,被告於2022年10月底向學資處一名助理文書主任回信,內附兩份已填寫的相關表格以及一張500元紙幣疑涉嫌行賄,以協助或促使其申請及不要求她退還已發放給她的資助。學資處接獲匯報後將事件轉介至廉署。
學資處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廉署提醒市民,行賄公務員屬嚴重罪行,切勿以行賄換取公務員的協助或優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七年及罰款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