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升小販事務隊人員執行職務的效能及保障市民和人員的安全,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發言人今日(七月二日)表示,各區小販事務隊人員會陸續使用隨身攝錄機,記錄現場情況以提供有效的證據及資料。
食環署一直致力規管小販的販賣活動及打擊店鋪非法擴展營業範圍,透過採取執法行動,減低違規販賣和店鋪阻街造成的滋擾和阻礙。各區小販管理主任職系人員將於七月內陸續配備隨身攝錄機,以提升蒐集證據的能力及精準度,為日後的調查工作提供實用資料。
小販事務隊人員會將隨身攝錄機掛於身上當眼處,並在公開及具透明度的情況下使用。如遇到突發或衝突事件及認為有需要攝錄有關情況時,人員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會在開始錄影前預先告知被攝錄人士,以保障市民和人員的安全及減低工作風險。食環署稱,已參考相關執法部門使用隨身攝錄機的經驗,並制訂清晰的執法指引及為前線人員提供培訓,確保使用攝錄機的程序合法及符合個人私隱條例的規定。
食環署會在處理攝錄資料時,確保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的規定。根據食環署的規定,錄影片段如不具任何調查或舉證價值,或不作其他合法用途,均會於攝製日期起計三十一天後銷毀,確保不會儲存過量的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