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昨日(8月5日)聯同警方在全港多區展開打擊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物行動,在尖沙咀、銅鑼灣、上水及元朗的持牌藥房、藥行及店鋪內,檢獲約100盒報稱具止痛功效、以日文標籤且未附印香港註冊編號的懷疑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懷疑含有「布洛芬」和「二氫可待因」。行動中,一名38歲男子涉嫌違反《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非法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1部毒藥被警方拘捕。
事件源於衞生署早前接獲報告,指市面上有人售賣或管有以日文標籤、懷疑未在本港註冊且屬於條例下第1部毒藥的止痛藥物。署方隨即派員進行突擊巡查並檢獲有關產品。衞生署指出,「布洛芬」屬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副作用包括噁心、腸胃不適及胃潰瘍;「二氫可待因」則屬鴉片類鎮痛藥,可用作鎮咳及紓緩痛楚,副作用包括噁心、嘔吐、便秘和昏昏欲睡。兩者均屬第1部毒藥,只應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出售或在醫生指示下使用。
衞生署強調會繼續調查和跟進,並會在證據充分時向其他涉案人士提出檢控。署方重申所有藥劑製品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包裝上須附有「HK-XXXXX」格式的香港註冊編號方可銷售,違例者每項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署方呼籲市民切勿購買及服用成分不明或來源可疑的產品,服用前應先徵詢醫護人員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