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處(入境處)聯同旅遊業監管局(旅監局)於10月5日及6日一連兩日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打擊非法勞工在港提供導遊及攝影服務,拘捕2名涉嫌從事非法工作的內地旅客。被捕人士為1男1女,年齡分別為22及43歲,已被控違反逗留條件罪;其中1名被捕非法勞工日前(10月7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處監禁54日。
入境處指出,因應有懷疑非法勞工利用社交媒體宣傳,聲稱可來港提供導遊及攝影服務,入境處聯同旅監局以「放蛇」方式喬裝顧客,透過社交平台向目標人物查詢及預訂服務,並於2人來港提供相關服務時將其拘捕。行動期間,入境處亦聯同旅監局人員前往熱門旅遊景點,向市民及旅客派發宣傳單張,提醒切勿聘用非法導遊或領隊。
入境處發言人強調,所有旅客未獲批准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最高可處罰款50,000元及監禁2年;而僱用不可合法受僱人士屬嚴重罪行,最高刑罰已提高至罰款500,000元和監禁10年,高院判刑指引亦要求聘用黑工的僱主須判即時入獄。若求職者沒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僱主未查閱其有效旅行證件,最高可被罰款150,000元及監禁1年。此外,入境處會依據標準程序對被捕人士進行審核,以識別是否涉及販運人口或強迫勞動,並為受害人提供緊急介入、診症治療、輔導及臨時住宿等支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