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今日(10月28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議員劉文君有關路旁收費錶停車位(咪錶位)被佔用的提問作書面答覆。她表示,為進一步提升服務,運輸署已於2026年7月2日起在柴灣吉勝街、土瓜灣長寧街、土瓜灣新碼頭街及荃灣路德圍4個指定地點安裝新感測器。新感測器透過人工智能感光元件,可記錄咪錶位的使用狀況或佔用咪錶位的物件,而後端電腦系統能利用人工智能技術辨識佔用物件是否車輛,以便相關政府部門跟進或執法。
在執法及投訴數據方面,運輸署過去三年每年平均向警務處轉介約12萬宗違規或不當佔用咪錶位個案,並合共收到111宗相關投訴。警務處在過去三年(2023至2025年)就全港咪錶位相關違例事項,分別發出259,589、242,550及225,489張定額罰款通知書。針對上述4個試驗選址,警方過去三年共接獲373宗長時間被佔用、未繳費泊車或以物品佔用的投訴,並發出合共13,693張定額罰款通知書。現時根據法例,連續停泊車輛超過24小時可被罰款2,000元;而無合理解釋留下東西霸佔泊車位造成阻礙,最高可處罰款25,000元或監禁3個月。
就新感測器試驗計劃的後續安排,陳美寶指出運輸署正進行實地測試,評估新感測器在實際環境的運作表現與技術可行性。運輸署是經考慮停泊車輛種類、咪錶位布局及使用情況等因素後敲定該4個選址,以確保能全面測試新感測器在不同場景下的表現,預計於2026年底至2027年初完成實地測試後,將會檢討試驗計劃的成效,並考慮是否進一步推展計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