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早前規定所有香港製造的貨品出口到美國不可以標示「香港製造」,而要標示產地是「中國」。港府今日(28日)就美國實施針對香港貨品的產地來源標記規定違反世界貿易組織規則提出要求審理的爭端,向世貿爭端解決委員會設立的專家組提交首份書面陳述。
港府認為,美國的規定不合理地歧視香港原產貨品,亦違反多項世貿協定。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表示,香港根據《馬拉喀什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成為世貿的創始成員,《基本法》亦訂明香港屬於單獨的關稅地區,可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參加相關國際組織和國際貿易協定。
邱騰華認為,香港的獨特地位一直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認同和尊重,所享有的經貿地位跟其他世貿成員一樣。邱騰華亦認為,美國實施帶歧視性和不公的規定,是完全基於政治原因,而非出於世貿協定下對須恰當地確定貨品原產地的要求。
邱騰華指出,要求香港製造貨品在出口美國時將原產地標示為另一世貿成員的規定,迫使香港企業須根據不同的付運目的地分開處理貨品,令出口成本上升,亦增加了出口程序的複雜程度,令香港企業相對其他世貿成員處於競爭劣勢。
撰 / 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