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8歲男子違反「紅碼」規例,今日(1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罰款8,000元,成為首宗因違反相關規定而被法庭定罪的案件。
該名男子8月30日接獲通知檢測結果呈陽性,在其「疫苗通行證」顯示為「紅碼」期間,於九月三日離開住所,並乘搭公共運輸工具及嘗試進入「疫苗通行證」下的餐飲處所。他被控違反《規例》第32(1)及32(3)條,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罰款8,000元。
衞生署表示,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指出在確診新型冠狀病毒病期間擅自離開指定隔離地點,使公眾蒙受感染的危險屬刑事罪行。政府對違反相關規例的人絕不容忍,並再次提醒公眾應遵守相關規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