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今日(16日)公布有關政府對貨物及雜物非法霸佔或阻礙街道的規管的主動調查結果,調查發現食物環境衞生署就部分阻街黑點雖巡查頻密但執法數字不高。公署又指,不同分區的環境衞生辦事處的巡查及執管力度可能鬆緊不一,而現行的懲處亦對重複違規者及嚴重個案欠缺阻嚇力。
申訴專員公署指,該調查顯示當局在執管工作、跨部門聯合行動,以及投訴和轉介機制三個主要範疇,均有可改善之處。當中食環署的執法工作未能就違規情況對症下藥,部分阻街黑點雖巡查頻密但執法數字不高,出現阻街持續的現象。
食環署就不同阻街黑點的巡查及執法數字亦有多達數倍的差距,顯示不同分區的環境衞生辦事處的巡查及執管力度可能鬆緊不一。而現行的懲處對重複違規者及嚴重個案(如以貨物及雜物佔用大範圍行人路)欠缺阻嚇力。
公署認為,為了增加阻街的違法成本,以及更有效打擊重複和持續違規者,環境及生態局和食環署應全面檢視現行法例的罰則,包括提高票控條文的最高罰則及定額罰款金額,以及積極研究在定額罰款條文中引入累進式罰款機制。
此外,現時非法霸佔或阻礙街道的投訴主要由1823負責接收,公署指1823雖可按現行機制將大部分投訴轉介至合適部門跟進,卻無權指令任何部門跟進涉及權責不清的個案,只能從中斡旋,處理上難免費時失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