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檢測19款乳膠氣球產品型號,合共35個樣本,發現全部樣本檢出不同種類的亞硝胺化合物及/或可亞硝化物質,當中部分屬懷疑致癌物,其中近7成型號(13款)檢出該等物質的總遷移量超出歐盟相關的玩具安全規定,超出上限約1.1倍至6.8倍,情況令人憂慮。消委會促請廠商馬上作出改善,盡量降低產品的亞硝胺及相關物質遷移量,以確保產品可供消費者安全使用。消委會同時提醒消費者,乳膠製成的氣球產品難以重用或回收,佈置時宜考慮以較環保的裝飾替代。
全部樣本均檢出不同濃度的可亞硝化物質,相關物質可在人體內被轉化成亞硝胺化合物,情況同樣令人關注。歐洲標準和歐盟《玩具安全指令》所設的可亞硝化物質總遷移量上限同為1mg/kg。是次檢測卻發現逾半樣本(19個)的可亞硝化物質總遷移量由1.114mg/kg至6.502mg/kg不等,超出歐洲標準及歐盟規定上限。消委會提醒,獲得準確和全面的產品資訊,是消費者的基本權利,促請廠商盡快改善,增加產品資訊透明度。
部分型號的包裝只以英文標示安全警告字句,另有5款型號的中英文警告字句不盡相同,部分只有英文說明。此外,5款型號沒有標示進口商或供應商的公司名稱,以及其香港地址,消委會已轉交相關產品資料予海關研究跟進。消委會提醒,使用氣球產品時應留意安全警告字句,並選擇品質有保障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