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鄭泳舜就劏房租戶被濫收水費的問題,向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提問。甯漢豪透露,自2021年修訂的《水務設施規例》生效後,已收到92宗懷疑濫收水費的投訴,其中8宗個案已成功進行檢控及定罪,涉案人士被罰款1,000元至5,000元不等。政府表示,為加強打擊濫收水費的違法行為,正在準備進一步修訂《水務設施條例》及《水務設施規例》的相關條文,加強署方的搜證權力及增加罰則,提升執法效能。
政府表示,根據《水務設施規例》,業主只可向其租戶收回繳交給水務署的水費,但據報現時劏房租戶的平均水費仍高於普通家庭一倍。政府指出,水務署和差餉物業估價署不時進行聯合巡查,打擊濫收水費的違法行為。
另外,政府積極鼓勵劏房業主及管理人安裝水務署的獨立水錶,避免濫收水費的風險,並已優化相關申請程序,並豁免申請人每個獨立水錶的水費按金及提供每個獨立水錶的費用。每個獨立水錶賬戶會獲發獨立水費單供繳交水費,同時獲每四個月首12立方米的免費用水量。政府亦會持續透過一系列的宣傳推廣活動,加強宣傳業主申請獨立水錶的方法和收取租戶水費時須注意的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