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處聯同警務處及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於九月七日晚間,在香港南部水域展開聯合行動,打擊不適當使用光燈捕魚及非法捕魚行為。行動中,執法人員巡查相關水域,並未發現船隻進行不適當使用光燈捕魚及非法捕魚活動。
海事處發言人提醒市民,船隻在允許光燈捕魚區域內使用光燈捕魚時,必須遵守相關規定,包括光燈的構造、遮蔽、裝設和使用方式,以確保光線不被看見。違反法例的人將面臨罰款。
港府表示,今年一月至八月,海事處於大嶼山南部、南丫島南部、香港島南面和香港東面等水域共進行了31次特別行動,並發現18艘漁船涉嫌違反相關海事法例,現正作出跟進和檢控行動。
根據漁業保護條例,任何在香港水域使用船隻捕魚的人士必須已登記並按照所列出的捕魚方法進行捕魚。違反者將被判罰款和監禁。海事處將繼續加強巡邏,打擊不當使用光燈捕魚行為,同時定期與漁民組織會面,提供相關宣傳教育資料,以促進合規捕魚行為的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