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傳媒和網民對垃圾收費指定袋的物料提出質疑,環境保護署(環保署)今日發表聲明,解釋指定袋的選材原則和考慮因素。
環保署指出,「可降解」塑膠並非在任何環境下都能完全分解,而是需要特定的條件,例如紫外線或高溫。香港的堆填區是無氧環境,塑膠在堆填區需要長時間分解。此外,部分「可降解」塑膠,如氧化式可降解塑膠,會在自然環境中碎片化,產生微塑膠,對生態造成更大的傷害,也不利於回收再造。因此,環保署不支持使用這類塑膠,並將於今年四月二十二日起禁止其製造和售賣。
環保署表示,指定袋的物料選擇是基於耐用性和環保原則,要求指定袋必須含有至少20%回收膠,以減少原生塑膠的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