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於早前有條件地批准了新田/落馬洲發展樞紐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對於一些團體提出的質疑,環保署今日(19日)作出了回應。環保署發言人表示,環評程序是科學和專業的,並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和其下的《技術備忘錄》設定了科學客觀的標準和要求。
環保署稱署長已在五月十七日的記者會上詳細交代了新田/落馬洲發展樞紐環評報告的審批理據。對於個別團體提出的質疑,環保署從七個方面進行了綜合回應,包括環評研究概要的有效性、生態基線調查和生態影響、優先避免主要環境影響、繁殖鷺鳥及各類濕地雀鳥飛行的影響、歐亞水獺的影響及生態走廊的設計詳情、生態補償有效性,以及緩解和補償措施及《生境創造及管理計劃》。
環保署指出,環評報告已根據《技術備忘錄》的要求,按「避免」、「抑減」和「彌償」的優先次序原則,例如避開拉姆薩爾濕地、保留米埔隴村鷺鳥林核心區域及米埔村鷺鳥林、保留彭龍地成熟林地等。此外,環評報告建議透過劃定非建築用地及嚴謹的建築物高度限制;保留300米闊(與青衣北橋的闊度相若)的雀鳥東西飛行廊道;為米埔隴村鷺鳥林保留70米闊的飛行路徑。
環保署又指,環評報告已參考上水至落馬洲鐵路支線工程的實際經驗,透過積極管理提升魚塘濕地的生態功能及承載力,以事實證明生態補償的有效性。環評報告建議採取多種措施,包括將較小和分散的魚塘合併成較大的水體、設置人工棲息島、改善塘壆、調降魚塘水位,以及有需要時進行雜魚放養等,以創造及提升環境質數及容量。
環保署強調,環評程序科學、專業和全面,署方已充份考慮環評報告公眾查閱期間收到的意見,以及按《技術備忘錄》徵詢各相關專業主管當局,環諮會亦一致通過環評報告及其建議。環保署期望能透過環評程序優化項目,使新田/落馬洲發展樞紐能提升其生態環境,成為一個可持續、宜居和城鄉與自然共融的好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