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早前(2日)在蘭桂坊展開執法行動,針對禁煙區內的非法水煙使用進行打擊。
控煙酒辦人員(包括便裝人員)在一間酒吧共發出八張定額罰款通知書,針對非法吸食水煙的人士。調查仍在進行中,並將考慮向涉嫌違反《吸煙(公眾衞生)條例》和《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的酒吧經營者作出檢控。酒牌局將收到有關違例情況的通知。
控煙酒辦指出,《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禁止在法定禁煙區(例如酒吧或食肆的室內區域)吸煙。違法者可被處定額罰款1,500元。出售吸煙產品(包括水煙)亦受限制,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酒吧/食肆負責人和場所管理人不應協助違規吸煙行為。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他人犯罪同樣屬違法。
控煙酒辦表示將繼續跟進投訴,密切監察並嚴厲執法,以打擊非法吸食水煙活動。過去十二個月,已有105次針對非法吸食水煙的行動,145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和74張傳票發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