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市民對海上醉駕和藥駕的意識,海事處和香港警務處(水警)今日(27日)在中環九號及十號碼頭向市民派發單張,宣傳即將於二○二五年一月一日實施的《海上安全(酒精及藥物)條例》。新法例旨在規管香港水域內的海上醉駕和藥駕,加強海上安全及保障船上人員的安全。
海事處發言人表示,《條例》賦權海事處和警務處人員在發生海上交通事故後、涉嫌干犯海上交通罪行或進行抽查時,可要求相關人士進行酒精及/或藥物測試。違法者最高可被判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三年,並終身取消相關資格。
海事處與水警將繼續透過多元化宣傳渠道提醒市民、船隻負責人及船上相關人士,並已開展一系列宣傳工作,包括製作單張、海報、舉辦簡介會及播放宣傳短片等,協助各界了解《條例》內容。市民可瀏覽海事處網頁了解新法例詳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