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公布,發現四款外用產品含未標示的《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下第1部毒藥,包括「昱顺新升级藏药癣毒王草本乳膏」、「昱顺苗药毒痒王抑菌乳膏」、「合生美狼毒王二十四味草本乳膏」,及「昱顺中华真菌王抑菌乳膏」,均含丙酸氯倍他索、酮康唑及咪康唑,涉嫌為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衞生署根據情報從屯門一零售檔取得樣本,經政府化驗所檢驗後確認違規。當局聯同警方展開執法行動,拘捕一名51歲女子,涉嫌非法售賣及管有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調查仍在進行。
丙酸氯倍他索為處方類固醇藥物,須醫生指示及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購買,不當使用可致皮膚問題及嚴重副作用如高血壓及骨質疏鬆。酮康唑及咪康唑用於治療真菌感染,副作用包括皮膚刺激及過敏反應,僅限藥房出售。衞生署提醒,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可被罰款最高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衞生署呼籲市民勿購買或使用來歷不明產品,強調已註冊藥劑製品須標示「HK-XXXXX」編號,確保安全及效能。市民應立即停止使用相關產品,如感不適應諮詢醫護人員意見。已購買產品可於辦公時間交至衞生署九龍藥物辦公室(彌敦道345號永安九龍中心18樓1804-06室)銷毀。
